据财华社新闻报道:12月18日,东岳集团公布,山东华夏(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霍尔果斯及新华联已订立《章程》,据此,各方同意组建合资公司从事生产及销售氢能材料、制氢膜材料、锂电池材料、包装材料及含氟聚合物纤维材料业务;及规管各自于合资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合资公司註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相等于约1.18亿港元),山东华夏、霍尔果斯及新华联各自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及人民币3000万元。
霍尔果斯是一家中国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主要从事股本投资业务。担任公司若干附属公司董事的王维东先生是霍尔果斯的普通合伙人。此外,张建宏先生、张哲峰先生(均为执行董事)以有限责任合伙人身份合共持有霍尔果斯超过30%权益。
新华联是一家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餐饮住宿、房地产开发业务。新华联旗下一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的主要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9.20%。
公告称,集团开展了燃料电池膜和氯硷离子膜这两项重点研发项目,取得了相应的实验成果。燃料电池膜是燃料电池的主要元件,常于新能源汽车中使用,而氯硷离子膜则是氯硷生产过程的主要部份。为了将燃料电池膜和氯硷离子膜这些研发成果尽快转化为市场能够销售的产品,取得经济利益,公司决定组建合资公司,整合集团的实力与合资伙伴霍尔果斯与新华联各方的资源和网络优势力量,从事生产及销售氢能材料、制氢膜材料 、锂电池材料、包装材料及含氟聚合物纤维材料业务。